在我國進口貿易交易時,最常見的有兩種形式:一是通過具有外貿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口;二是具有外貿經營權的企業自營進口。
一、進口業務交易磋商的途徑 進口采購信息發布的途徑有:參加國內外交易會,出訪,邀請客戶來訪,利用媒體、網站廣告,寄送需求商品目錄、樣品和詢價清單等。進口業務交易磋商的途徑有:當面洽商、電話、網上可視電話、FAX、EMAIL等。
二、進口合同成立的形式
訂立進口合同的三種形式。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訂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的形式可以有三種:即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行為形式。但口頭形式、行為形式較難保證進口商的利益,我國進口企業一般不常用。
三、合同的主要內容
四、合同的變更及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