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東時間4月17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發布公告,內容指出:在長達一年的301條款調查之后,其中包括USTR召開了為期兩天的公開聽證會,聽取了近600條公眾意見,并咨詢了政府機構專家和USTR批準的顧問,美國決定對中國海事、物流和造船業采取行動。
具體行動分為兩個階段:
在第一階段,180天后:
(1)對中國籍船舶所有者和經營者按每航次凈噸位征收費用,費用逐年遞增;
對中國建造的船舶經營者按凈噸位或集裝箱數量征收費用,費用逐年遞增;
為激勵美國建造的汽車運輸船,對外國建造的汽車運輸船按其運力征收費用。
(2)第二階段行動將在三年后實施:
為激勵美國建造的液化天然氣(LNG)運輸船,對外國船只運輸液化天然氣實施有限制,這些限制將在22年內逐步增加。
此外,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正在就對岸橋及其他貨物裝卸設備擬征關稅一事征求公眾意見,此舉符合總統有關海運的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