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薪是績效獎金嗎
通常是指工作期滿一年后,可以領取第十三個月的工資。一般情況下,“13薪”就是年底雙薪,每年第12個月時,用人單位多向員工發放一個月的薪水;還有個別公司,以12月為一輪,當員工工期滿12個月時,發放13薪。
十三薪怎么發
首先,應當明確的是,企業可以自主決定十三薪的發放方式和數額,“發不發”、“怎么發”的自主權都在企業。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企業必須發放十三薪,這不是一項法定義務。企業如果沒有明文規定,此前也沒有慣例,員工就不能強求單位必須發十三薪。反之,企業就應當按照規定或慣例向員工發十三薪。而十三薪的標準是一個月的基本工資還是全額工資或是其他數額,也完全要根據企業與員工的約定,或者企業薪酬福利政策的規定來確定。
十三薪離職員工如何發
1、有約定從約定
關于離職員工十三薪的發放,要綜合考慮雙方約定、公司規定及離職理由等因素。雙方對于十三薪發放有明確約定的,按照明確約定執行。若無明確約定,根據公司對于十三薪的規定確定,公司可規定十三薪發放的條件以及員工離職是否折算。
例如,有的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或在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員工獲得十三薪的條件是,發放十三薪當日必須仍然在崗,員工在發十三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因過失或非過失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得享受十三薪。此種情況下,公司有權不予支付離職員工的十三薪。
2、無約定折算發放
如雙方無明確約定,或企業無明確規定,從司法實踐上看,大多數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法院傾向于認為,離職員工此前的在職期間付出了相應勞動,企業應當根據員工實際在職時間,按比例向其折算支付十三薪,這是相對公平合理的處理方式。
因此,本文對于十三薪的介紹十分的詳細,這對于勞動者來說就是比較重要的一點。只有了解清楚之后才能更好的理解十三是指的什么,對于勞動者來說是很大的一筆收入,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