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抵押銀行貸款怎么辦理
1、將房屋抵押給銀行辦理貸款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要簽訂抵押合同,并且在簽訂抵押合同30日內辦理抵押登記。
2、辦理抵押登記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2、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
二、房屋出租后還能抵押嗎
實際中,能夠拿去抵押的房屋要求不是很多,最必要的是你就是該房子的主人,房產證上寫的就是你的名字,如果不止你一個人的話,那在辦理抵押的時候就需要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就可以成功抵押了。
所以,對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因為房屋所有權仍然屬于房屋所有者,就是真正的房主,那么你就有權按照自己的需要處置自己的房屋。這里面一點都不管租客的事的,租客只是房子里的使用人,而不是真正的所有權人,所以這個狀況點都不會妨礙房屋抵押。
已經出租了的房子可以正常辦理抵押,但在法律中有明確規定不能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具體有如下:
1、權屬來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據城市規劃,市區政府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3、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法律、法規或市政府規定禁止抵押的;
7、除鄉(鎮)、村企業廠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圍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利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之外的其它集體土地使用權。
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規定,將房屋抵押給銀行辦理貸款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要簽訂抵押合同,并且在簽訂抵押合同30日內辦理抵押登記,提交抵押合同、房產證等材料。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